I want the magical friday night to last forever and a day.

冷煙火

幾百字,瞎写+速写。重啟時間線。无差。
希望大花没事,早点出场。


刚开始咳血的那时候,某天下午有人来喊我签收一箱快递,箱子大概中型小一点儿,寄件人那只盖了个圆形的戳,我认出是解家的印子,拆开一看,出乎我意料之外一一十二只顶级川贝枇杷膏。在第六和第七只的中间(我真是特别想吐嘈他连这个也要讲究)还有一张纸条,看起来是随手撕的,然而這可是小花,一只手同时玩四把蝴蝶刀都不会伤到自己的男人,大概闭着眼睛撕也比我拿尺配美工刀割的来得工整。字是他的字,竟然是亲手写的。要知道,他那种身分地位的人基本上为了各种原因是几乎不将笔迹外露的,再加上解九爷留下的名言,所谓能用脑子记起来的就不要留下痕迹,这话也造就他们家人总有这种热衷于将自己脑容量逼迫到极致的毛病,纸笔除了签各种数不清个零的合约外形同虚设。
不到十平方公分的纸上写着:记得你小时候老爱当糖喝的,虽然现在大概没什麽用了,聊胜于无吧。多保重。
小花没特别练过字,书法方面自然就不如我了,加上可能也是抽空写的,潦草非常,连个名字什麽的也没捨得写。可那寥寥几行字却像蘸了胶一样黏进我眼裡,积在眼角,最后零零落落地再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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